本網訊 8月初,望云分公司制定出臺了《效能監察工作實施細則》,并要求各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做好“四結合”,以此來促進該礦效能監察工作的規范化進程,提高該礦經營管理的效能建設。
一是在監察內容上做到全面與重點相結合。監察工作要對該礦生產、銷售、經營等各個領域的管理缺陷進行全面監察;與此同時,要集中力量在企業基建、物資、審計、招投標、財務等影響效能的相關業務事項或活動過程進行重點監察。
二是在實施方式上做到監察與整改相結合。監察工作要堅持查改結合,查出問題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通過發現和解決問題來進一步完善監察工作的制度建設,從而達到標本兼治,堵塞漏洞,完善管理的目的。
三是在實施過程中堅持權限和義務相結合。在實施監察過程中,監察部門在要充分運用監察權、調查權、建議權及處分權的同時,要主動與被監察對象進行溝通,并根據監察結果對工作漏洞、管理缺陷等提出合理建議,幫助被監察對象進行有效整改。
四是在實施處理上做到獎勵與懲處相結合。在完成監察工作之后,要對效能監察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和部門給予精神或物質的獎勵,對違反監察制度的部門及時進行處分,確保該礦效能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