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定于2006年2月17日14:00召開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征集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2月15日-2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審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同意為獲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權,以向公司流通股股東送股作為對價安排的形式,具體的對價安排為: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將獲送2.8股公司股份,全體流通股股東共計獲送4032萬股公司股份。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蘭花集團)履行相關法定承諾義務,并就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特別承諾如下:
1、蘭花集團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但不包括蘭花集團如在此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后在二級市場上增持的公司股票。
2、上述承諾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蘭花集團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本次董事會征集投票權方案:本次投票權征集的對象為截止2006年1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時間為2006年2月13日至2月16日;本次征集投票權為征集人無償自愿征集,并通過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和網站上發布公告的方式公開進行投票權征集行動。
具體內容請點擊: 股改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