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獲悉,全省煤炭開采企業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繼續暫停提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
據悉,“煤炭兩項資金”是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政策措施試點中的兩項經濟政策,2007年10月啟動實施,為山西省煤炭企業生態文明建設和轉型轉產發展提供了大量資金。自2012年以來,煤炭市場持續低迷,山西省煤炭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境。為減輕煤炭企業負擔,根據省政府要求,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省煤炭企業暫停提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