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泉煤業集團日前建立了以利潤為核心的目標管理責任體系,并從2014年1月起正式施行。
該體系遵循兩個基本準則,即“授權運營、嚴格監管、考核激勵”三駕馬車協同作用;始終以追求利潤最大化(或攀升)為企業的核心價值。
新的煤礦運營管理模式堅持五項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化運作原則。煤礦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是成本控制中心和利潤中心;獨立感受市場帶來的機遇和風險,自主管理,自負盈虧。
二是堅持目標引導、逐年攀升的原則。集團對煤礦以考核利潤和安全為主,其他指標只作為測算利潤的依據,不再考核。
三是堅持以資金管控為基礎的原則。集團對下達利潤指標的煤礦,按月分解等額資金從煤礦銷售收入中首先扣除,剩余資金全額返礦;對下達虧損指標的煤礦,集團分月按現金流虧損的額度給予流動資金補充。
四是堅持宏觀管控、微觀放權、責權下移的原則。集團將生產組織、經營管理、人事任免、機構設置等職能授予各礦,機關部室只負責對基層關鍵性問題的研究和關鍵環節的監管。
五是堅持按現代公司治理方式管理企業的原則。集團測算的指標為建議指標(主要指投資和利潤指標),都要交由煤礦股東會、投資公司股東會討論修改。
該模式涉及的指標分為考核指標、約束指標、指導性指標;考核指標包括利潤和安全兩個方面,與工資總額、年薪掛鉤考核;約束指標包括效率、萬噸掘進率、噸煤單位成本、收入四個方面,是調整利潤指標或免予獎勵的依據;指導性指標包括產量、進尺等,是測算利潤的依據。年度指標一經確定,一般不調整。
該集團將對各煤礦實行分月累計考核,年度總算賬,工資儲備可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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