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譚亞敏)期貨日報記者日前獲悉,鄭商所對動力煤期貨合約和相關規則的研發設計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在完善設計的同時,將積極開展市場培訓及交易模擬測試等工作。
鄭商所日前在北京召開動力煤期貨座談會。來自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的相關司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部,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等單位的負責人和煤炭、電力行業專家表示,推出動力煤期貨對我國國民經濟運行意義重大。一是有利于促進動力煤市場化體系建設,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優化產業資源配置;二是有利于產業鏈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價格風險,實現穩定經營;三是有利于“煤電一體化”的發展方向;四是有利于我國形成國際動力煤定價中心,維護國家利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與會人士認為,目前動力煤期貨上市的政策依據、市場基礎和期貨監管都已經成熟。一是經過多年市場化改革,自2013年1月1日起,國家取消了重點合同煤,實行重點電煤和市場電煤價格并軌,給推出動力煤期貨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依據。二是在國內經濟發展對動力煤需求增速放緩的背景下,目前市場價格平穩,為推出動力煤期貨奠定了良好的市場運行基礎。三是我國現行的期貨市場監管和監控體系較為完善,風險防范處置制度與措施扎實有效,有能力防范動力煤期貨推出后可能面臨的市場風險。
據悉,鄭商所動力煤期貨合約制度設計實現了“六個最”,即最清晰的交易標的、最簡單的指標設計、最充足的交割產品、最便捷的交割方式、最廣泛的參與群體、最有效的風險防范制度。
鄭商所理事長張凡在會議發言中說,鑒于動力煤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鄭商所始終將動力煤作為一個重點跟蹤研發的期貨品種。多年來,鄭商所先后前往十多個省區、四十多個地市百余家動力煤生產、消費、貿易、質檢等單位進行調研。在深入了解動力煤現貨市場運行規律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創新,有效地解決了動力煤期貨的標準化和交割等方面的問題,基本完成了動力煤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設計。
張凡表示,上市動力煤期貨是深化動力煤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動力煤期貨上市也必然成為促進動力煤市場化體系建設,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的“正能量”。
據悉,下一步鄭商所將繼續開展相關調研活動,完善動力煤期貨合約和相關規則設計。同時,積極開展動力煤期貨的市場培訓及交易模擬測試等工作,為動力煤期貨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做好各項準備,實現期貨與現貨有效銜接,確保動力煤期貨功能發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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