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生命 守規盡責
每月礦長下井要達到15天,礦長帶班下井要達到8次;采取一切措施防治瓦斯,確保礦井安全生產……這是3月25日記者在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屯蘭礦采訪時了解到的。“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日前在我省啟動后,全省包括屯蘭礦長馬步才在內的千名煤礦礦長回到礦區后,立即作出安全承諾,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強化現場管理,進一步保護礦工生命安全。
今年,為了不斷促進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布了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是主要內容。3月中旬,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督導調研組在我省開展專項督查調研,召集煤礦礦長集中宣講培訓,送來總局給礦長的信件及簽訂礦長承諾書,全面覆蓋所有煤礦和礦長,促進“七條規定”落實到位。3月20日,我省千名礦長聚集省城,接受宣講培訓,觀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片,鄭重簽訂安全承諾書。
“我的安全承諾將在媒體上公開,將主動接受廣大礦工和全社會的共同監督。”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官地煤礦礦長宋建軍表示,堅決貫徹落實《七條規定》要求,堅定不移地把安全抓在手上,毫不動搖地放在心上,始終如一地落到實處。
目前,我省已成立由分管省領導任組長的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建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辦公室,統一部署,扎實推進。煤礦將進行自查整改,列出隱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責任到人。存在重大隱患的,要立即停產停工進行整改。從10月開始,我省將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不合格的煤礦,要依法責令其停產,并派專人盯守;拒不停產的,將依法予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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