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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煤熱值代表產品價值,沒有明確的產品標準就會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費。
 當前,選煤發展還趕不上煤炭產量的增加,動力煤用煤標準已經落后于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關部門雖已制定多個用煤標準,但這些標準大多只是指導性的,不具備強制執行力。這就造成3000大卡的是煤炭,6000大卡的也是煤炭,產品的價值沒有明顯的區別。“不達標就是不合格產品,動力煤缺的就是明確的產品標準。”
 
 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出臺標準,規范動力煤入選和優質動力煤使用。否則很難完成我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原煤入選率的規劃目標。
 
 但這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有關政策的配套才能促成,因為煤炭生產企業必然受制于市場的要求,明知道最終受損的是全社會,如果用戶都不把節能減排、環境損害當回事,單靠煤炭生產企業是遠遠不夠的。這需要諸如完善用煤質量標準、商品煤產品標準,限制低質煤長距離運輸和使用,提高低質煤運費單價、加大超量排污罰款力度等綜合整治措施,大力推動動力煤入選和優質動力煤使用。
 
 我國商品煤質量標準涉及到千家萬戶,特別是第一大燃煤用戶發電企業。煤炭是我國最基礎、最主要、最可靠、最安全、最價廉的能源,長期占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70%左右,年消費總量逼近40億噸,搞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對我國節能減排和低碳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影響,需要根據新的形勢,制定強制性的商品煤質量標準,逐步形成不合格產品不準出廠和銷售、不合格產品不準市場流通、不合格產品不得采購使用的氛圍,同時,制定合理的商品煤優質優價的比價標準體系,推動動力煤入選和節能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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