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報消息:2010年12月,國家批準山西為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給予體制機制上的“先行先試”。為此,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財政廳廳長鄭建國建議中央批準今年在山西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改革政策,加快推動該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鄭建國表示,山西作為以煤炭等資源開采為主的能源和原材料供應基地,為全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但長期高強度的資源開發,導致山西支柱產業單一粗放,生態環境破環嚴重,資源利用程度偏低,安全生產事故頻發,資源枯竭問題逐漸暴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制約著山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國家批準山西為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加快山西經濟轉型發展、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增強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以及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重要的全局和戰略意義,同時也可為全國資源型經濟地區轉型發展起到示范作用,從而推動其他資源型區域轉型發展。
據了解,從2010年6月1日起,國家在新疆先行試點實施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由“從量定額”改為“從價定率”征收。從2010年12月1日起,試點范圍又擴大到西部大開發地區。去年8月份,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呈報了《關于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的請示》,建議今年在山西省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改革,實行從價定率征收。一是有利于抑制對煤炭資源的過度開采,有效保護國家戰略資源;二是有利于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三是有利于建立地方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機制,增加資源地財政收入,為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和生態恢復治理提供可靠的財力支持;四是山西省煤炭企業、煤炭產品類型全面多樣,在全國具有普遍代表性,煤炭資源稅改革在該省先行試點,可為全國煤炭資源稅改革積累一定的經驗,有利于在全國順利推開。
按照國家資源稅改革方案,煤炭資源稅由從量定額計征改為從價定率計征,稅率為2%至5%。鄭建國表示,考慮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包袱沉重,改革成本高、難度大,需要巨額的財力支持,建議該省煤炭資源稅按5%從價定率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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