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煤炭工業局、市直有關單位、各主體企業:
為認真吸取蘭花公司大陽煤礦萬里井“1·5”事故教訓,貫徹落實1月12日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精神,按照市政府《關于認真汲取蘭花公司大陽煤礦萬里井“1·5”事故教訓扎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晉市政辦[2010]5號)文件要求,結合省、市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期間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市局就進一步明確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當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認真汲取蘭花公司大陽煤礦萬里井“1·5”事故教訓扎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晉市政辦[2010]5號)文件文件精神,按照市局《關于開展“迎兩節保兩會”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晉市煤局安字[2010]32號)認真開展督查檢查工作,對轄區內各類礦井全面排查、分類整治,堅決消除煤礦各類安全生產隱患。
二、進一步明確被兼并重組整合礦井的安全監管責任。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十四部委聯合下發的安監總煤監(2009)157號文件要求,各重組整合主體企業,包括晉煤集團、山西煤炭運銷公司、蘭花集團等大型煤礦企業整合兼并的各類煤礦,不論企業規模、級別大小,都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在各縣(市、區)政府的領導下,搞好煤礦兼并重組整合工作,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本轄區內被整合礦井的安全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市政府元月24日在《太行日報》上公告的包礦名單,加強對全市正常生產(建設)礦井、過渡期生產礦井和三類礦井各類包礦駐礦人員的管理工作,確保各類煤礦安全無事故。在重組整合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相關安全監管人員的責任。
四、嚴格落實安全檢查包保責任制,建立健全5人小組管理機構,5人小組要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煤礦安全包保責任工作體系的通知》(晉市政辦[2010]136號)確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凡不認真履職、作風漂浮,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五、嚴格煤礦“六長”任職管理,煤礦“六長”必須具備任職資格,持證上崗,任職必須經同級煤炭部門審查同意。市直煤炭企業主管部門調整市直煤礦“六長”前必須先征求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煤炭工業局的意見,經認可同意后,再依照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六、嚴肅進行責任追究,發生事故的煤礦,停產整頓時間至少三個月,并對主體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煤礦礦長、安全副礦長進行事故誡勉約談。發生3人以上事故的煤礦,將吊銷礦長的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吊銷安全副礦長的安全資格證,根據事故情況,吊銷總工相關資格證件,并建議有關部門調整主體企業的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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