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化工網】國家安監總局7月下旬下發了關于征求《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范性文件修改意見的函,擬對原有《辦法》進行修改。記者隨即采訪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后獲悉,危化品登記工作自2006年就已開始,由于法規不完善、實際操作有困難,至今生產單位登記完成率不足7成,離今年底完成生產單位第一輪登記的目標還有較大差距。而此次修訂,正是我國升級危化品登記管理的第一步。
據介紹,截至7月上旬,全國2319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中共有15532家的登記材料通過了該中心的審核,完成率為67%。
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李運才處長說,危化品登記是危化品安全監管的基礎工作。目前部分地區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第一輪登記工作,北京、江蘇、云南等6省(區、市)已全面完成危化生產單位登記,江西、重慶、遼寧等7省(區、市)完成率超過80%。但是,在登記工作中也發現各省登記工作進度不一,部分地區進展緩慢;部分登記辦公室登記經費未落實;化學品危險性的鑒別分類不規范;對登記工作的監督檢查有待加強等問題。
記者了解到,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首先是危化品登記管理的法規還不夠完善。福建省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鄭容高工告訴記者,2002年頒布實施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未對危化品登記作強制性要求,未明確危化品登記的具體內容,登記對象中未將進口化學品企業納入登記范圍,配套的化學品危險性鑒別分類、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編寫標準等規范性文件未及時出臺。由于危化品登記只是一種告知性備案,一些企業對登記工作不重視、不積極,僅北京、江蘇等少數地區將登記作為危化品安全許可前置的省份才全面完成了登記工作。
其次是登記工作與基層安全監管部門脫節,影響了登記工作進度。鄭容說,我國危化品登記實行國家和省兩級管理,市、縣安監部門無法直接參與登記管理,出現與基層監管脫節現象,企業所在地安監部門無法及時了解登記動態,無法對差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
再次是部分企業缺乏危化品專業人才,上報的登記材料差錯率高。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一位干部說,在登記材料審核中經常發現如化學品的化學名與別名混淆,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編寫不規范甚至不會編寫等。
另外部分省市登記經費不落實,也影響了登記工作的開展。雖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文件明確要求登記費用由同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但部分省市登記辦公室申請經費難度大,一些省市沒有申請到費用,登記經費沒有保障。
除了上述原因,化學品登記嚴格化是一種國際化趨勢,如歐盟REACH法規的實施就對化學品登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國亟須根據REACH法規的有關內容對化學品登記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李運才處長告訴記者,為進一步做好我國危化品登記工作,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近年來做了大量調研和研究,并就相關法規提出了修訂方案。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版)將危險化學品登記企業的范圍從原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調整為“危險化學品和生產企業、進口企業”;增加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內容”,如物化性質、有關危險特性數據、主要用途、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李運才說,《條例》頒布后,需要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意見進行修訂。同時,要根據歐盟REACH法規的研究成果,引入REACH法規先進的化學品管理思想,逐步規范我國危化品登記工作。
另外,新的登記管理辦法要解決原辦法中登記與安全監管脫節的問題,將登記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對重點監管的化學品如劇毒化學品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化學品,要建立流向管理制度,要求登記單位提供化學品流向的動態信息和年度生產、進口信息,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經常對登記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及風險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等。同時,要加強對登記辦公室人員和企業人員的培訓。
李運才指出,上述工作完成并頒布后,國家安監總局將啟動第二輪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那時的危險化學品登記無論從數據深度還是風險管理上,都將在現有登記基礎上有較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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