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集團6月9日至7月7日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打包掛牌轉讓旗下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30%股權和國電蓬萊發電有限公司35%股權,轉讓價格分別為35916萬元和27220萬元。項目規定,為規避同業競爭,受讓人及其控股股東的主營業務不得從事電力產業的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
據公開資料顯示,國電海南大廣壩發電有限公司的前身為海南省大廣壩水電廠,注冊資本86922萬元。公司負責運營海南省大廣壩水利水電樞紐工程,該工程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境內昌化江流域,是一個具有發電、灌溉、供水和旅游等綜合經濟效益的大型綜合性工程,工程總投資21.468億元。電站攔河大壩長5842m,號稱亞洲第一長壩。電站裝機容量242MW,每年可提供工業和居民用水8190萬m3,灌溉農田19.5萬畝。
該公司2004年12月30日變更為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三家股東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控股66.1%,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開發銀行分別以23.01%、10.89%參股。
按照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審計結果,公司現有總資產160917.23萬元,凈資產19717.24萬元,此次出讓的30%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為5915.17萬元,轉讓價格無溢價。該公司2008年實現營業收入17627.26萬元,實現營業利潤2721.55萬元,實現凈利潤 2721.55萬元。
國電蓬萊發電有限公司是國電山東電力有限公司持股85%的子公司,運營兩期國電蓬萊發電廠。其中一期工程為2臺30萬千瓦國產燃煤發電機組,年設計發電量達33億度;二期工程為2臺100萬千瓦國產燃煤發電機組。公司注冊資本50400萬元。
按照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審計結果,該公司現有總資產276182.79萬元,凈資產77753.21萬元,此次出讓的35%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為27213.62萬元,轉讓價格無溢價。該公司2008年實現營業收入102713.55萬元,在去年全行業虧損的背景下,公司也難獨善其身,實現營業利潤-17406.90萬元。
轉讓方特別要求,意向受讓方需同時購買上述兩個電廠的股份。受讓股權后,兩年內不得對外轉讓(征得出讓人同意的情況除外);受讓方須認可標的公司的管理團隊,能夠保證標的公司管理團隊的基本穩定,認可標的公司的發展戰略;且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方式。
受讓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須為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企業法人,注冊資金不得低于10億元;須具備良好的銀行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持能力,連續三年盈利,2008年度利潤總額不少于10億元;且能為標的公司進一步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要求截至2008年12月31日凈資產不低于30億元;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和社會信譽,在其所從事的行業中具備一定的影響力。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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