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自今年7月份起,唐安分公司在安檢員和瓦檢員基層專職“執法”隊伍里,每月評選規定數額的先進典型個人,以正激勵辦法,促進現場安全管理良性發展。
一是制定標準。優秀安檢員、瓦檢員的準入門檻條件分別是:安全意識程度、遵章守紀情況、每月出勤天數、工作面累計時間與業務素質考評等。每項考核實行小分制,每月總體篩選先進典型以百分制敲定人選。按照由高到低得分名次的排序規定,每月選樹一定數額的安瓦員,以每人300元的經濟獎勵通報嘉獎。二是民主評選。每月初,各班組根據上月工作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分別評選本班組的優秀安瓦員,當場唱票、陽光計票、現場排名。所有班組評選工作結束后,及時把相關書面情況上報給礦安委會。三是集中裁定。礦安委會根據各班組的評選資料,嚴格依據安瓦員日常在崗履職原始“軌跡”記錄,逐一審定把關。凡當月發生過有違礦規礦紀行為者,一票否決堅決予以淘汰。如兩人以上得分相等者,則詳細參考每人日常工作記錄實績進行取舍;若工作責任心尤為突出者,優先考量并捷足先登進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