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開始,國務院辦公廳就多次下發文件,要求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并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
根據CCTD中國煤炭市場網數據監測顯示,國內一共有10760處煤礦,其中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約5600個。淘汰小煤礦是一個逐步的過程,同時需考慮當地的經濟、社會承受能力,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原煤產量較去年同期下降2.5%,據2013年煤炭消費量測算,2014年我國煤炭消費量約為35.1億噸。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數據,目前國內煤炭年產能已超過40億噸,同時隨煤炭興盛期的投資慣性,還有約10億噸產能正在建設之中。
淘汰小煤礦對煤炭整體去產能作用有限。一是小煤礦總體產量約5億噸,規模有限;其次,在退出過程中,地方政府還采取“退一建一”、兼并重組的方式,產能沒有完全去除。第三、不會關閉全部的小煤礦。
據了解,目前煤炭工業協會正在研究建立國有煤炭企業退出機制,但目前還處于研究階段,尚未形成系列方案。一位業內人士認為,煤炭企業退出的關鍵,在于財政支持,解決煤炭企業退出后,帶來的系列社會問題。
國內煤炭行業以國有企業為主,從業人員611萬人,法人企業1.9萬個,涉及人員不少于2500萬人,行業的變動,影響巨大。上述人士稱,在上世紀末的煤炭困難時期,也同樣面臨著同樣的去產能困境。最后由財政撥出專項資金,讓煤炭工人提前退休,或安排轉業,才推動一批高成本礦井的關閉。
據悉,關于國有煤炭企業退出機制,已獲得國家副總理級別的批示,但目前僅僅是要求研究。具體落地,還需要相關政策進一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