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股份公司在十四樓會議室召開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8名,獨立董事楊上明委托王冰董事代為表決,監事會成員和公司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山西證監局領導秦麗媛女士親臨會場進行監督指導。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八項議題:一、《關于公司放棄擬配股發行的議案》;二、《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三、《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四、《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運用可行性方案的議案》;五、《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六、《關于修改<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七、《關于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八、《關于召開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上述議案將提交公司于8月2日召開的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會議精神,鑒于公司擬申請配股發行的有效期已過,決定放棄已申報的配股發行計劃。同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認真分析市場情況,考慮國家政策和時間因素,為加快推進煤炭高效機械化改造項目和伯方180萬噸技改項目,擬通過證券市場非公開發行方式募集發展所需資金。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500萬股,發行價格不低于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格算術平均值的90%。發行對象為符合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數量不超過10名,特定對象的安排將綜合考慮產業、資本市場等戰略性投資者,包括基金公司、保險機構、財務公司等大的機構投資者。
此外根據新的《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新修訂的《公司章程》,會議對《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進行了重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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