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在全國各地相繼展開?;愤\輸“打四非、查四違”專項行動之際,清潔能源公司從裝車前必須具備裝車資質、充裝過程中必須安全檢查到位、充裝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確認三方面出發,設立“三關”,拒絕為非法改裝、偽裝、不具備運輸許可、非法駕駛押運等資質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充裝甲醇、二甲醚,嚴把裝運安全關。
裝車資質“第一關”。罐車在進入該公司前,保衛處門衛確認車輛安裝阻火器后方可進入生產區。進入后,銷售處將對每輛車的源頭單位、車牌號、駕駛員押運員姓名、拉貨種類等7項信息進行登記,并備案存檔,對道路運輸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押運員資格證等5項證件進行檢查,確認有效后開具票據,對一些偽造或證件過期無效的車輛將不予開票。
安全檢查到位“第二關”。在充裝前,銷售處及時向客戶發放產品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告知產品相關安全信息,并定期對駕駛員及押運員進行罐裝車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與企業共同把好裝運安全關。保衛處嚴格依據《山西省危化品運輸安全管理十不準》,不定期對車輛進行抽查,避免違章裝運現象發生。
全面檢查確認“第三關”。 當班班長及充裝操作工在充裝前要按規定對罐車進行15項內容檢查。充裝過程中,充裝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杜絕泄漏等異象發生,嚴格控制充裝速度和充裝量,并認真填寫充裝臺賬。充裝完畢后,操作工須對裝載量,駕駛員、押運員及甲醇車車況等信息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完整無誤后,甲醇車才可離開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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