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伯方分公司強化安全責任考核和追究,近日出臺了嚴厲的懲罰制度,以確保后四個月安全生產。
制度規定,凡是發生重傷的單位,扣除當月考核分50分(相當于15%的單位工資),隊長、書記各罰款1000—2000元,還必須寫出書面檢查在礦安全例會上作檢查,并錄像在全礦播放;凡是發生輕傷的單位,扣除當月安全考核分30分(相當于9%的單位工資),隊長、書記各罰款500—100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在礦安全例會上作檢查;凡是重傷事故所在的班組,班組長給以免職處理,并罰款2000—3000元;凡是輕傷事故所在的班組,班組長給以罰款1000—200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交安全科,在本隊的會議上作檢查;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停工學習一個月,停工學習期間不計出勤,只發生活費;而輕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則停工學習半個月,停工學習期間不計出勤,只發生活費;對于“三違”人員,嚴格按《“三違”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升級管理;發生重大未遂事故的,則按輕傷事故處理。(作者:句國冠)
|